受招标人委托,对丽都饭店有限公司-公寓窗户改造更换项目(重新招标第2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丽都饭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6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丽都饭店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公寓窗户改造更换项目(重新招标第2次)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丽都饭店有限公司公寓窗户更换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产品质保及维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维修等。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上述外门窗的拆除、更换工程、周边损坏恢复,费用包含施工费、机械费、主材及辅助材料费、拆除费、运输费、安装费、企业管理费、规费、措施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交货期/工期: 120日历天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服务起始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的,以最新时间为准)】,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门窗工程)。需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关键内容页等。
3、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需提供2025年连续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需提供证明文件。
注:(1)拟委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京建发〔2023〕333号)要求,持证人打印新版电子证照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签署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照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6、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报告,或由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于评审当天查询复核)
7、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 2025年11月10日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