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项目检修道路植被恢复施工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03 IP属地 北京市 移动0
核心提示:海南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项目检修道路植被恢复施工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海南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项目检修道路植被恢复施工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各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共和200 兆瓦风电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切吉石乃海49.5 兆瓦风电场、海南共和切吉一中队49.5 兆瓦风电场、中电投黄河海南共和切吉敦曲49.5 兆瓦风电场、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400 兆瓦风电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0 兆瓦风电场地处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地貌以山地为主,盆地、丘陵和河谷台地相间分布。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内,距西宁约250km。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G109 国道北侧,G6 京藏高速南侧。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河海西乌兰茶卡盐湖49.5 兆瓦风电场、青海黄河中型乌兰100 兆瓦风电场地处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地貌为盐湖地貌。项目场址区位于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距西宁约280km,G109 国道南侧。

监理规模: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共和200 兆瓦风电场(共和200 兆瓦)检修道

路平整和复垦0.3722 公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切吉石乃海49.5 兆

瓦风电场(石乃海)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0.7122 公顷、中电投海南共和切吉一中队49.5 兆

瓦风电场(一中队)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0.2317 公顷、中电投黄河海南共和切吉敦曲49.5

兆瓦风电场(切吉敦曲)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0.6316 公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

化示范工程400 兆瓦风电场(多能互补400 兆瓦)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12.1372 公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0 兆瓦千瓦风电场(共和450 兆瓦)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3.6139 公顷;以上风电场均属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河海西乌兰茶卡盐湖49.5 兆瓦风电场(茶卡盐湖)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7.1441 公顷,茶卡盐湖风电场属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乌兰100 兆瓦风电场(那仁)检修道路平整和复垦11.5423 公顷,那仁风电场属于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每个业主单位的合同费用,按其所占面积与中标费用的比例进行分配。

监理规模包括以上全部检修道路植被恢复验收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实施面积以实际结算为准。

项目整体进度/或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6 年 4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9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工期:计划服务开始时间 2026 年 4 月,计划服务结束时间 2026 年 9 月,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
(1)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400 兆瓦、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0 兆瓦、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共和200 兆瓦、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切吉石乃海49.5 兆瓦、海南共和切吉一中队49.5兆瓦、中电投黄河海南共和切吉敦曲49.5 兆瓦、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黄河海西乌兰茶卡盐湖49.5 兆瓦、青海黄河中型乌兰100 兆瓦风电场检修道路植被恢复施工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其它:除上述内容已明确的监理工作外,整个监理服务期限内,若发包方在上述项目工程区域内增加其他未明确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零星监理工作的相关其他监理工作。

以上范围内的施工、验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纳税人资格证明;(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农林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项容量不小于100MW 风电项目或110kv 及以上的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或工程量清单、签字页等)、竣工证明等(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总监1 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土木建设工程),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 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监理人员2 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土木建设工程),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 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3 月2 日至2026 年3 月8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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