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杨柳青热电厂四期原煤仓分仓改造设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26-03-12 IP属地 北京市 移动0
核心提示:杨柳青热电厂四期原煤仓分仓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杨柳青热电厂四期原煤仓分仓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杨柳青热电厂生产现场。

2.2 规模: 4*300MW

2.3 建设工期: 设备交货后2个月竣工。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杨柳青热电厂四期原煤仓分仓改造设备采购招标标段包1

2.5 招标范围:为企业减亏、扭亏,加大掺烧力度,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在保障机组灵活性和顶峰能力,可以实现高热值煤和低热值煤的快速、精准切换,同时在低负荷燃烧不稳定时可以及时切换高热值煤稳定燃烧。同时又适应目前的煤炭市场。故申请此次物资采购对我厂对四期原煤仓进行分仓改造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天津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火电机组原煤仓分仓改造或供货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中至少包含防堵型煤斗供货),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2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9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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