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厂房建筑装修工程花岗石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2000MW(4×5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厂房建筑装修工程花岗石施工安排为2026年4月30日至12月31日。各批次实际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买方下达的供货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砂、石、砖、瓦-厂房建筑装修工程花岗石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厂房建筑装修工程所需花岗石(600mmx900mmx30mm)8511.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砂、石、砖、瓦-厂房建筑装修工程花岗石采购】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供货量≥5000㎡的花岗石供货业绩。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能明确显示合同供货量)、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扫描件。
9.生产企业可以以自身名义或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企业和其经销商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时,应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19 12:00到2026-03-25 1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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