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2026-2028年柴油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核电2026-2028年柴油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及(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纬二路1号华核星辰湾(约为25007.415KG))。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柴油结算量达到暂估总量或达到合同暂估总额426.87831万元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0#柴油547703.415kG。具体运输及交货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合同文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柴油,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核电2026-2028年柴油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及(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纬二路1号华核星辰湾(约为25007.415KG))。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柴油结算量达到暂估总量或达到合同暂估总额426.87831万元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0#柴油547703.415kG。具体运输及交货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合同文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柴油,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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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