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肇庆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的供应、运输、装卸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招标方实际需要为准,结算时数量以招标方厂内地磅单计量为准,价格按合同注明的单价来执行。(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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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称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划总需求量 (暂估量)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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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山电厂1-7号机组脱硫用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52% MgO≤2% SiO2≤1% 粒径大于20mm占比≤5% 酸不容物≤1.5% |
19万吨/年 |
1年 |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料仓。 |
石灰石供货期限暂定 1 年,供货日期计划从2026年10月3日开始至2027年10月2日结束,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 |
石灰石表面粘附的树枝、树叶、泥土、沙粒等杂物已清理,石灰石能清晰可见石灰石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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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肇庆电厂1、2号机组脱硫用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52% MgO≤2% SiO2≤1% 粒径大于20mm占比≤5% 酸不容物≤1.5% |
5.5万吨 |
15个月 |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料仓。 |
石灰石供货期限暂定 15个月 ,供货日期计划从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7年9月31日结束,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 |
石灰石表面粘附的树枝、树叶、泥土、沙粒等杂物已清理,石灰石能清晰可见石灰石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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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1、合同期限见上表交货期,具体起始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如合同期限内供应量达合同预估总量则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限到达,合同自动终止。预估量与实际执行量有差距,请投标人酌情考虑成交服务费的缴纳。 2、卖方应保证供应的石灰石产品品质优良,保证机组烟气脱硫所需效果,不发生因石灰石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脱硫设备、系统损坏和停运事故,否则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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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见上表,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必须保证石灰石供应及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将合格的石灰石产品送到使用现场指定位置,否则投标人将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说明:中标方负责石灰石的装卸、加工、保管与运输、倒料、生产上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2.2 其他:投标方负责办理供货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石灰石矿源(货源)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矿源(货源)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2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2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