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以下简称:华能通州湾煤电项目)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2台100万千瓦二次再热煤电机组,机组采用海水直冷却方式,并配套建设一座5万吨级(结构预留7万吨级)卸煤码头和一座淡水取水泵房。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非生产区保洁(包含厂前区出入口与外部连接道路及消防站等)、非生产区综合办公楼会务、宿舍招待所管理、非生产区照明及空调等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维修、食堂服务、车辆驾驶、全厂绿化养护、室内绿植服务等服务。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项目建设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份有效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绩(至少包含保洁、食堂、绿化服务)(合同应至少包含保洁、食堂、绿化三类服务内容。有效业绩的定义为下列所列的单份合同或合同组,每种均为有效业绩的定义:
可以是一份完整的包含保洁、食堂、绿化三类服务内容的合同。
可以是合同的拼接组合,定义为合同组,一个合同组视作一份有效业绩。每一个单独的合同组,须至少包含保洁、食堂、绿化三类服务内容,须提供对应服务内容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若一份合同中不能包含上述三类服务内容,可与其他一份或多份分别涵盖剩余服务类型的合同进行组合,且每份合同只能组合或被组合一次,若多个合同组中提供了重复组合的合同,则提供该合同组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注:
投标人须自行填写《合同组明细表》,格式见:六、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合同组明细表》,若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填写《合同组明细表》,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视该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填写的《合同组明细表》所列之外的业绩,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不计入业绩统计范围内;
合同证明材料指:①双方签订的合同扫描件件(首页、合同承包范围、盖章页);②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未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视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3月27日10:00到2026年04月07日16: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3月27日10:00到2026年04月07日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