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2026年-2029年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为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科技项目的实施,规范专利申请事务,公司特聘请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准备和提交专利申请,提供涉及专利申请的咨询服务,处理专利确权过程的事务并处理其他与专利申请、维护等相关事宜。
招标范围:为招标方提供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和递交、审查意见通知书转达和答复、复审、无效、著录项目变更、各类官方费用代缴、咨询等专利代理服务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或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结束之日,或本合同费用使用完之日,以先发生之日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投标人近5年的发明专利授权率应高于50%(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发明专利授权率=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发明专利审结数量,其中,发明专利审结数量=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数量+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数量+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数量。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体现相关数量指标。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1份,若合同中未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合同相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9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3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