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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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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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18本溪热电分公司灰渣处置 |
本溪热电分公司2026 年7 月1 日-2027 年6 月30 日期间范围内的灰渣处置,起始终止日期为预估时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规定日期和招标方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要求可以将项目起始时间提前或延后,或根据委托人要求可以将项目结束时间延后。预计产生灰渣总量约5 万吨(以实际产量为准,据实结算)。 |
本溪热电分公司2026年7 月1 日-2027 年6月30日期间范围内的灰渣处置,起始终止日期为预估时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规定日期和招标方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要求可以将项目起始时间提前或延后,或根据委托人要求可以将项目结束时间延后。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置期内,且不属于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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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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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18 本溪热电分公司灰渣处置 |
1.投标人或拟分包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为利废(处置)单位时,投标时需提供合格的灰渣利用(处置)环评证明材料(包括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评验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非利废(处置)单位时,签订合同须提供与利废(处置)单位合规的销售合同、利废(处置)单位合格的环评证明材料,并协调利废(处置)单位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协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3 月31 日至2026 年04 月07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