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七区气化装置煤粉给料系统优化改造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

   2026-04-07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七区气化装置煤粉给料系统优化改造工程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
 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七区气化装置煤粉给料系统优化改造工程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气化七区气化炉四台煤粉给料罐设计采用侧出料输送方式,较其余六个区采用下出料输送方式相比,存在煤粉流量波动大、气化炉粗渣及滤饼中残碳含量高、水冷壁主盘管易烧损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项目拟参照其余六个区气化炉给料罐结构型式,将气化七区气化炉给料罐侧出料方式改为煤粉给料系统下出料方式。为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开展,需委托专业化单位对煤粉给料系统优化改造进行施工。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需完成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七区气化装置煤粉给料系统优化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的采购及施工工作,确保改造后煤粉给料系统正常运行。项目实施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完成项目所需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编制、采买、合同签订、催交、监造检验、仓储及材料管理、厂家服务等为完成采购工作所需的所有工作。
 
(2)负责所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采购计划、技术附件、合同、质量证明文件、随机资料、验收文件、设备终版资料等文件,每份文件需按照文档管理要求分别提供纸质版及扫描件文件提交招标人,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二)施工
 
(1)设备、工艺管道、仪表、电信、消防等专业安装调试;压力试验;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热处理、检验试验、防腐保温等;以及招标方指定的本项目的其他安装工程。
 
(2)建(构)筑物、原设备改造部分拆除(含移位)、已有设备保护、原有影响本项目改造施工的现场已安装设备及管道的拆除及恢复。
 
(3)防雷接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现场到货设备的卸车、直接到现场物资的保管等工作。
 
(4)负责完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报告(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表校验、防雷检测等)。
 
(5)负责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的规划、设置及施工结束后的拆除、清理。
 
(6)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调试、三查四定、负荷试车、性能考核等所有工作,确保项目试车成功,具体包括管线气密、阀门拆除安装、临时管道及盲板安装拆除、防腐补漆、加固设施、设备管道标识等。
 
(7)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所有检验验收手续,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中间交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评定、档案、审计等,确保项目达到运行标准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
 
(8)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交工资料编制、验收及归档工作。
 
(三)负责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板车、吊车、辅材、工器具及其他安全措施、防护用品等。
 
(四)投标人必须为其进入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五)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2年,其中设备材料须在合同签订后在6个月内到货;根据招标人生产检修统筹,单台设备(或2台设备一起实施)改造施工工期为:5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起开始计算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化工园区煤制油气化二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有工业管道安装GC1。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装置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化工装置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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