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炼油厂一号装车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名称:榆林炼油厂一号装车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3.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规模:由于加工量的提升,后期石脑油长期外调,石脑油装车在1号装车区13、14、共二个装车台进行。每日外调石脑油约500吨,目前1号装车区所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油品调和车间100单元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但因石脑油外调产生的废气量较大,100单元油气回收装置已无法满足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要求,无法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因此需要租赁VOCs撬装设备用于有机废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炼油厂一号装车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1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有效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4、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7日到2026年4月14日;
本招标项目榆林炼油厂一号装车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名称:榆林炼油厂一号装车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3.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规模:由于加工量的提升,后期石脑油长期外调,石脑油装车在1号装车区13、14、共二个装车台进行。每日外调石脑油约500吨,目前1号装车区所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油品调和车间100单元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但因石脑油外调产生的废气量较大,100单元油气回收装置已无法满足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要求,无法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因此需要租赁VOCs撬装设备用于有机废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炼油厂一号装车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1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有效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4、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7日到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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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