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一期一步(第一批次)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8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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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一期一步(第一批次)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

一、招标条件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一期一步(第一批次)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项目名称: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一期一步(第一批次)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项目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招标范围:

项目一期一步(第一批次)桥式起重机共计16台(套),包括12(套)双梁桥式起重机及4台(套)单梁桥式起重机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等,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6交货期:1)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接到招标人书面建造通知,6个月内完成设备生产。具体交货时间,以收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为准,交货前的仓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2.7其他:1)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或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不低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含桥式起重机,级别为B级及以上(提供相应许可证书)。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5年任意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指单台额定起重吨位≥100t且跨度≥35米及以上的桥式起重机供货或销售业绩。

(一份合同为一项业绩,不考虑合同包含的设备台数)。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所述业绩须为投标人自身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含所供设备规格等合同关键信息(如供货范围、规格型号等),若合同中无法清晰体现“单台额定起重吨位≥100t且跨度≥35米及以上的桥式起重机”的技术规格,须补充提供以下任一文件予以证明:①与该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②由最终用户(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设备规格型号及使用情况。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起重设备生产厂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4-08 00:00:00.0至2026-04-14 17:0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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