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防沙治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9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青海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防沙治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项目已批准
   青海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防沙治沙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黄河路街道金星路50号。
 
2.2 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容量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和除尘装置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包括铁路专用线、灰场、进厂道路及运灰道路)。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防沙治沙工程设计工期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防沙治沙工程措施施工工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植物种植施工工期为连续两个绿化种植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养护期24个月(种植完成之月起算),植物成活率不低于80%。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绿化工程-防沙治沙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厂外防沙治沙工程(包括厂界周边、进厂道路两侧、灰场四周防护区),为厂外防沙治沙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1)设计: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2)材料采购、现场堆存、转运、运输和管理;(3)工程所有土建及安装:防沙治沙材料、植物措施、集水灌溉设施、场地清理恢复、验收、档案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防沙治沙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技术规范》。
 
2、厂内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主厂区围墙以内绿化施工):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换)填,种植土由招标方提供,装卸、运输(运距约17km)、摊铺、弃土外运由投标方负责;栽植乔灌木、梭梭树、沙棘、柠条锦鸡、鞑靼忍冬、金露梅、水蜡、费菜,铺种草皮、喷播植草等;种植土、肥料、树种、草皮、草籽、保育措施等绿化所需所有物资的采购,厂内绿化的植物养护。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厂外防沙治沙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报价表》、附件2:《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厂内绿化设计图纸》、附件3:《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厂内绿化景观效果图》。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绿化工程-防沙治沙EPC总承包工程(含厂内绿化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满足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1)(2)任一有效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防沙治沙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完工业绩,或具有至少1项防沙治沙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体现合同金额)。
 
(2)业主单位盖章的已竣工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已竣工证明,或移交使用交接书,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的材料,以上证明性材料需能证明竣工时间。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09 08:36到2026-04-15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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