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数科配套项目无人机机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新疆项目建设布局及进度,按照无人机智能化部署方案,拟采购一批无人机机场、无人机及相关软硬件,满足安全监督、叶片防雷导通自主检测及后续架空线路、风机叶片塔筒等三维建模和自动化巡检需求。
2.2 交货地点:新疆省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
2.3 采购内容:新疆数科配套项目无人机机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包含采购3套无人机机场、1套小型无人机、2套建模软件、1个移动工作站、1套私有云服务器、2套叶片检测工装、3套图传增强模块、1套遥控器、6块电池及3套车载机场配件和移动电源等。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无人机机场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招标由“阳江风力发电公司”作为合同签订主体。项目满足开工条件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项下招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到项目公司“华粤驭风(伊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标人同意对此无任何异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项无人机设备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04月19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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