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换热站循环泵及电机节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换热站循环泵及电机节能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规模: 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直供面积653.28万平方米,一级管网总长51.77公里,二级管网总长347.76公里,换热站55座(循环泵立式222台)。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拟定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现场交货及开箱验收(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验收)。
2.4招标范围:采购68台立式循环泵配套电机,其中包括6台45kW、33台55kW、29台75kW的380V异步电动机及配套循环泵。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循环水泵-换热站循环泵及电机节设备采购(CHDTDZ022/22-SB-002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水泵-换热站循环泵及电机节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循环泵供货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14 13:44到2026-04-21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