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凤台发电分公司3号机组尾部烟气余热浓缩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建安施工,包括:
(1)承担所有设备基础、烟道支架基础、箱罐基础、浓缩塔/干燥塔支架基础、变频器室建筑、浓缩塔区域地坑、工艺楼改造及总平沟道等土建施工工作,包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弃置、混凝土浇筑(含模板、钢筋制作安装)、砌筑、防水防腐、楼地面/墙面/屋面装饰、拆除修复、硬化地坪及电缆沟/浆液沟施工等全工序作业。
(2)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作。
(3)废水干燥塔的制作安装工作。
(4)废水浓缩塔的安装工作(粘结和塔体现场制作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就位、除雾器安装、脚手架搭设等剩余工作由投标人安装)。
(5)烟气系统的制作安装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工作(包括烟道防腐与不锈钢贴衬等工作)。
(6)设备、箱罐及管道安装及单体调试。
(7)电气、热控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
(8)调试配合及消缺工作。
(9)乙供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甲供设备材料的保管、复检及安装工作。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厂建安施工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4.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1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3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火电厂建安施工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