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2026年全厂水池淤泥清理等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2.2 规 模: 井冈山电厂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距离市区约7km。西南面临赣江东岸0.5km,南倚群山,京九铁路距厂址北面1.5km处跨江而过。吉安火车站位于电厂北面6km,电厂北面4km处为105国道赣江公路大桥,东北面4km处为青原山风景区。
2.3项目简况:
2.3.1 二期3、4号机组为66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每台机组配备两台循环水泵和一座10000㎡双曲线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冷却塔塔池半径60.8米,由于运行时间较长,塔池内堆积淤泥、导致循环水水质较差。
2.3.2 一期江边泵房旋转滤网正常检修及清污机耙斗异常卡死在底部时需把旋转滤网前吸入口挡沙闸板关闭,将底部余水抽干,进行处理;为防止挡沙闸板隔离不严,需对江边旋转滤网吸入口挡沙闸板进行堵漏,同时对浮筒上杂物清污。
2.3.3 化学2、3、4号工业废水池用于存放、处理灰渣前池排水、精处理和水处理设备擦洗排水、沉煤池排水,经过长时间运行后底部沉淀有大量灰渣颗粒、铁锈、泥渣、煤渣等形成淤泥,影响废水处理系统运行,需对淤泥进行人工清理。
2.3.4 源水加压泵房排泥池长期运行后底部淤泥高度已超过排泥泵,造成排泥泵经常过负荷损坏,需对底部淤泥进行人工清理。
2.3.5 一期工业废水浓缩澄清池长期运行后淤泥堆积过多,已影响正常排水,需对淤泥进行人工清理。
2.3.6 一期2×300MW锅炉为上海锅炉厂设计制造的SG-1025/18.24-M84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锅炉,单炉膛切向燃烧,平衡通风,露天п型布置,固态排渣,于2001年8月建成投产。二期2×660MW机组配套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DG2060/26.15-Ⅱ2型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本生型直流炉,为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二期3号、4号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9年11月19日和12月25日投产;一、二期锅炉空预器及水平烟道等运行中存在积灰,影响了锅炉烟道内部受热面传热,需利用机组停运机会对空预器及水平烟道进行清灰;一、二期灰库时有发生结块堵塞的情况,需进行清灰疏通;一、二期钢排渣系统因系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停运堵渣,需进行及时清理和转运;同时因一期机组突然调停情况经常发生,原煤仓内的煤没法及时烧尽,长时间存放容易自燃,需及时进行清理转运。其它详见技术规范。
2.4 标段划分: 华能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2026年全厂水池淤泥清理等项目服务招标标段包1
2.5 服务地 点: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2.6 服 务 期: 本项目需在2026年度结合机组计划检修或调停期间完成,具体检修工期需待调度批准,因机组检修工期不同,本工程需分多次完成,但公用系统的项目可以和机组计划检修时合并进行;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2.6.1 二期3、4号机组冷却塔塔池清污,其中4号机工期总日历天数:30个自然日历;3号机工期总日历天数:40个自然日历;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办理开工申请单后须在工期总日历天数内完工。
2.6.2 江边旋转滤网挡沙闸板堵漏及浮筒清污项目每次时间为2天,以招标人通知开始时间为准,若招标人有紧急检修需要,必须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安排检修人员到厂。
2.6.3 2、3、4号工业废水池淤泥清理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70个自然日历,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办理开工申请单后须在工期总日历天数内完工。
2.6.4 源水加压泵房排泥池底部淤泥清理工期总日历天数:30个自然日历,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办理开工申请单后须在工期总日历天数内完工。
2.6.5 一期工业废水浓缩澄清池淤泥清理工期总日历天数:30个自然日历,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办理开工申请单后须在工期总日历天数内完工。
2.6.6 二期锅炉清灰、清渣、清煤项目,每次接招标人通知在48小时内人员到厂,每次约5天内完成,本项目合计总工期控制在30天内。
2.7 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二期3、4号机组冷却塔塔池清污、江边旋转滤网挡沙闸板堵漏及浮筒清污、化学2、3、4号工业废水池淤泥清理、源水加压泵房排泥池底部淤泥清理、一期工业废水浓缩澄清池淤泥清理、一、二期锅炉清灰、清渣、清煤。具体以技术规范为准。
本项目需分多次完成,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这方面的因素。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要,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立即组织好人员、准备施工用工器具等准备工作,服从招标人安排,48小时内人员到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项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机组设备检修或维修业绩或淤泥清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其他要求:无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