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井下清淤刮板机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井下清淤刮板机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新庄煤矿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6 招标范围: 我矿现有6部清淤刮板机分别用于:盘区水仓(40T型)、139撒煤硐室(40T型)、1802回顺1700m处(40T型)、1802运顺1500m处(40T型)、1802运顺至回风联络巷水仓处(40T型),以及主泄水巷主沉淀池处(SGZ764/630型)。
根据我矿清淤现状,清淤设备能力严重不足。计划购置4部井下清淤刮板机用于:
1.西翼辅助泄水巷目前已具备投入条件,计划在3号泄水支巷安装1部50m长、800mm槽宽清淤刮板机,并配套胶带输送机完成清淤作业;
2.待井下旋流器拆除后,增配1部50m长、800mm槽宽清淤刮板
3.2026年底东翼泄水巷将投入使用,鉴于1802工作面矿井水中煤泥含量较大的情况,需安装2部50m长、800mm槽宽清淤刮板机。
本采购4部50m长、800mm槽宽刮板式输送机,并配套相应附属设备(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刮板机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刮板机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反映供货规格型号的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提供代理生产厂家业绩为有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