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筛分系统刮板机升级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筛分塔201-202号刮板机距今已运行十余年,随着着公司筛分作业量的增加及设备老化等原因各零部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链轮组件、从动链轮组件、张紧装置、刮板链、连接件等易损件维修更换频率增加,为确保筛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拟对筛分系统刮板机进行升级。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公司现有筛分系统刮板机升级:
(1)更换筛分塔3层201、202刮板机主体结构;
(2)刮板机张紧装置升级:更换为智能液压张紧装置;实现实时监测,自动补偿,精准调节,保持最佳张紧力,缓冲冲击载荷以延长各部件寿命;
(3)链轮组件连接件升级:拆解维修机头机尾减速器,更换磨损齿轮与轴承,降低卡阻故障;
(4)安全系统智能升级:安装断链、过载、超温等多参数智能传感器;实现故障实时监测、声光报警与自动停机联动;
(5)刮板机内衬耐磨板升级:槽箱内衬和上滑道更换厚铁基熔合高铬钼高强耐磨板,衬板采用插接式,沉头螺栓加塞焊固定。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1.3.服务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刮板机维修或改造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一级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刮板机维修或改造的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7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