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粉煤灰、炉渣处置项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准电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格尔旗北临呼和浩特市,南与陕西省接壤,东望黄河,厂址东侧为薛家湾镇生活区,东南6km为准电公司灰场,北侧为丰准电气化铁路,交通便利。目前准电公司建设有4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厂二期2×330MW工程分别于2002年4月25日(1号机组)和2002年9月21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三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预留的场地上进行扩建,建设规模同样为2×330MW机组,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二台机组同时于2007年9月投产。
准电公司#1-#4机组运行所产生的副产品粉煤灰、炉渣及石子煤(均属一般固体废物)从生产现场灰库、渣仓间、磨煤机、煤场等区域运输至建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堆灰渣指定区域,包括卸灰、渣相关设备的操作(说明:运输车辆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行驶,尤其是不允许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行驶),灰库、渣仓所辖区域卫生清扫,粉煤灰、炉渣等固废运输、处置的全部工作(灰渣处置包括灰场抑尘、灰渣碾压、覆土、洒水、平整及运灰道路的防尘洒水等工作),厂外运灰渣道路的清扫工作、维护、洒水等工作。
投标人受招标人全权委托,按照国家生态环境局和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局合规合法转移处置招标人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灰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
中标人所提供的处置场所的批复文件年处置≥180万吨,投标人的最终处置单位必须与提供的环评批复一致。
2.1.2招标范围:
本采购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准电公司#1-#4机组运行所产生的副产品粉煤灰、炉渣及石子煤(均属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输及处置,详见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总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服务期达到12个月或服务期未达到12个月但拉运量达到预估拉运量时合同自动终止。
2.1.4服务地点:准电公司灰库、渣仓间、煤场、磨煤机等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验收文件(自有场所,固废类别包含“粉煤灰”和“炉渣”)。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固体物料(或固体废料)的贮存(或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7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