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厂高适应性火电厂煤仓智能清理机器人系统研发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期输煤系统设有三座储煤筒仓,筒仓内径为15米,筒仓内部标高28.5米,仓顶布置4个防爆门,直径1米,防爆门标高25米,单仓有效容积4000立方米,单仓有效贮量3200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旨在研发一套高适应性火电厂煤仓智能清理机器人系统,解决火电厂煤仓出料口堵料、挂壁积煤清理难题,实现煤仓清理的智能化、机械化,同时保障仓内作业安全。系统需融合高压空气破拱、高速旋转清扫、智能扫描规划、安全监测预警四大核心功能,适配火电厂不同规格原煤仓工况,满足-40℃-300℃温度、2.5-8公斤压力等恶劣运行环境要求。要求仓内清理装置可在三期3个筒仓通用,达到一套清理装置可分别用于三个筒仓清理。
系统需集高压空气破拱、高速旋转清扫、智能扫描及路径规划、安全实时监测及预警四大功能于一体,实现煤仓堵料预防、挂壁积煤无死角清理、作业路径智能规划、仓内环境实时监测的全流程智能化作业,替代人工进仓清理,彻底规避人工作业安全风险。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湖北公司武汉电厂高适应性火电厂煤仓智能清理机器人系统研发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1日,具体开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燃料系统智能化项目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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