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热网加热器、热网疏水冷却器、热网补水除氧器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哈密市西南约15公里处,北距花园乡 约5公里,厂址西侧约3公里处为哈罗铁路,厂址东侧2公里处为南北向的哈罗公路,西南距大南湖煤矿约 60km。厂址可利用地位于一期工程扩建端,场地开阔,可利用面积大小约为240hm2。完全满足本项目 2×66万千瓦空冷发电机组的占地及施工需要,并具备扩建条件。
厂址自然条件、海拔高度
本期工程厂址区域地貌成因类型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貌类型为低缓沙丘、坡地,地面高程一般为694.75m~703.15m,其中部分建设场地为一期工程施工场地,已平整。
拟建厂址的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特征周期为0.40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拟建厂址不存在液化土层,可不考虑地震液化问题,属于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按照合同及技术文件约定提供国源电力哈密 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热网加热器4台、热网疏水冷却器2台、热网补水除氧器1台及附属设备,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
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到货完毕;具体满足工程进度实际需求,总服务期限: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通过后365天。
2.1.4交货地点:
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工程施工现场,具体卸货位置由招标人指定,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换热面积≥2000m2的热网加热器的合同业绩1份;疏水冷却器换热面积≥800m2或具备出力不低于80t/h的热网补水除氧器的合同业绩1份(可在同一合同中体现,也可在两个合同中分别体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3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3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