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 元
最高限价:7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抚购2026F000208627 | 2026年城建交通局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项 | 7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至2028年止。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模式执行,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及考核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注:1.以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磋商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十、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0:00 至 2026年05月06日 2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