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6年MTU发动机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胜利能源 2026年MTU发动机维修服务项目 ,总数量为 12台发动机,其中7台XDE240卡车发动机、5台XDE110卡车发动机大修理。总成件具体明细如下:
| 设备名称 | 维修部件 | 单位 | 数量 |
|---|---|---|---|
| XDE110卡车 | 发动机 | 台 | 5 |
| XDE240卡车 | 发动机 | 台 | 7 |
2.1.2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 单台发动机大修理不超过 60日历天 。
2.1.3服务地点: 标的物维修在 投标人 维修场地进行。 投标人 负责维修标的物的往返运输事宜,往返运输(指甲方现场装车完毕至维修完毕运抵甲方指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往返运输途中标的物的风险均由 投标人 承担。
注:服务期限投标人可响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或填写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发动机额定功率不低于2500马力(或1800千瓦)的矿用自卸卡车销售业绩1份,同时提供矿用自卸卡车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2)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额定功率不低于2500马力(或1800千瓦)的发动机维修或改造或升级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份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三个月前,同时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体现发动机额定功率,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或合同对应的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用户盖章)进行说明,均不体现则业绩无效。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