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旅发公司2026年月饼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标包1:经典及滇蜀口味 | GKZB04202605190001-01 | 经典月饼礼盒及滇蜀口味月饼礼盒 (详见采购清单) | 1 | 项 |
| 标包2:广式口味及简装 | GKZB04202605190001-02 | 广式口味月饼礼盒及简装月饼 (详见采购清单) | 1 | 项 |
(2)项目供货期: 货物订单下达后35日以内的户到户物流配送服务 。
(3)供货地点: 以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分子公司、筹备组等所有最终用户所在地为准,须送至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成员酒店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物流配送方案,方案中须体现配送时效、降本措施及配送周期。营销相关服务以招标人指定地点确定的营销方案为准。
(4)项目预算金额:标包1(经典及滇蜀口味)预估采购规模 1347.02 万元(含税);标包2(广式口味月饼礼盒及简装月饼)预估采购规模 893.6 万元(含税), 预估采购规模为采购总量的预估值,招标人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
(5)项目最高限价:标包1设总价最高限价 1347.02 万元(含税),标包2设总价最高限价 893.6 万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总价及单价报价(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为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员酒店提供月饼礼盒的设计、生产(含月饼、包装礼盒、手提袋)供货及营销服务等。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报价包含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同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6)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每标包中标投标人数量1名。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包参与投标,允许投标人可同时中标的标包数量为一个,即两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先进行标包1评审,再进行标包2的评审,投标人若在标包1排名第一,则标包2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采购类别: 物资 。
(8)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或高于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
(9)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中的“样品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②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社会团体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④执业单位应提供执业许可证;
⑤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度至2025年度四年中任意连续三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包括1正文、2资产负债表、3现金流量表、4利润表、5附注)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提供资料的要求同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部门决算批复文件复印件。资信证明须为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涵盖202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内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信证明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 。
(4)参加投标活动前 5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以终审结果为准)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10 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承诺) 。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提供承诺)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 。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 。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提供承诺) 。
(10)资质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月饼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包含“24.糕点”。
(1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 合同签订日期 自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月饼礼盒供货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可体现 合同签订时间 、供货内容等关键信息)、签字盖章页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次供货发票或发票及销货清单复印件;发票中有明细时,可以不提供销货清单;发票无产品明细时,需同步提供销货清单),如发票抬头与合同甲方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提供说明。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失信名单、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融通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被纳入中国融通集团《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
(3)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