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大利山风电场、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55"58.71",N24°55"21.77",场址海拔约350m~8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5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0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在建的永福广福风电场西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安装15台风力发电机,单机容量为8台6.25MW和7台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取得净空批复的有9台风力发电机组,包括5台6.25MW和4台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毂高度为120m,叶轮直径为193m/216m,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1.14kV,拟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对单机容量为 6250kW和7150kW的风机分别设置容量为6900kVA和7900kVA 的箱变。箱式变电站电压变比为37/1.14kV,拟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的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1.8/3kV低压电缆直埋连接。本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按每3~4台风力发电机组-箱变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本风电场工程共装机15台,共有4回35kV风机线路接至22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开关柜。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35kV配电室、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
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二期工程场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庆丰镇一带山脊,主要利用五指山~顶金山~摩天岭一带的山脊及山包进行开发建设。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42.720’,N23°19.589’,国能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二期场址海拔约300m~600m,场址距贵港市的直线距离约为28km,距南宁市约170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已建成投产的国能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一期)东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90MW,拟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20%、2h储能装置(拟采用租赁储能模式),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至大圩光伏升压站220kV间隔,联络线路长度约23km。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1.14kV,拟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对单机容量为 6700kW和7500kW的风机分别设置容量为7100kVA和8000kVA 的箱变。箱式变电站电压变比为37/1.14kV,拟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的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与箱式变电站采用1.8/3kV低压电缆直埋连接。本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按每3~4台风力发电机组-箱变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本风电场工程共装机13台,共有4回35kV风机线路接至22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开关柜。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35kV配电室、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组成。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其招标范围是永福公司项目所需的8台套箱式变电站(华式,6900kVA/37kV)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和7台套箱式变电站(华式,7900kVA/37kV)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贵港能投公司项目所需的9台套箱式变电站(华式,7100kVA/37kV)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和4台套箱式变电站(华式,8000kVA/37kV)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投标人应提供功能完整的箱变及相关附属设备,以及对上述设备及材料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等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 交货期:(永福公司和贵港能投公司交货期须同时响应)
永福公司:第一批次供货:5 套 6900kVA/37kV 箱式变电站、4 套 7900kVA/37kV 箱式变电站,合计 9 套。投标人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具体交货时间,完成该批次全部设备的到货交付(运抵永福大利山风电场项目现场并完成交货验收)。
第二批次供货:3 套 6900kVA/37kV 箱式变电站、3 套 7900kVA/37kV 箱式变电站,合计 6 套。该批次设备的交货触发条件为:永福大利山风电场项目剩余 6 台风电机组取得净空审核意见的批复。触发条件满足后,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书面通知投标人该批次设备的具体交货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 6 套范围内)及交货时间。
风险承担:投标人已充分知晓并自行承担该批复未能通过、项目需求变更导致的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人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该批次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贵港能投公司: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计划分批次交货,每批次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 交货地点:永福公司项目设备交货至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内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上),贵港能投公司项目设备交货至贵港白花山风电场二期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箱式变压器(额定容量≥6900kVA且额定电压≥35kV)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2份(每个合同不少于15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8000kVA且额定电压≥35kV)预装式变电站或箱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3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