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绿港氢城15万千瓦风电项目绿电直连申报实施方案及预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绿港氢城1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项目地区地形平坦,为典型的内部平原风电项目,本项目规划20个机位,拟选用7.5MW风电机组,新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并配套一定规模储能设施。为满足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合成氨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合成氨项目)的用电需求,并满足绿氨相关认证及合规要求,拟在合成氨项目周边50公里范围内规划本项目,为合成氨项目提供绿电。合成氨项目位于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为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及配套设施,二期为13000标方/小时制氢设施,三期为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
2.1.2招标范围:
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绿港氢城15万千瓦风电项目绿电直连申报实施方案及预可研报告编制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绿电直连申报实施方案,绿电直连申报实施方案须符合河北省能源局相关要求,能够支撑项目通过河北省能源局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绿电直连批复;在工作过程中,需配合完成后续方案修改,开展相关技术测算,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其上级公司的风电项目立项工作;2.编制15万千瓦风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集团造价指标对比分析并配合编制市场化电价专题报告、消纳专题分析、信息化等报告,最终资料须满足招标人上级公司的专业化评审标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取得上级公司对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立项批复。
2.1.3服务地点:黄骅市。
2.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工作按照以下服务进度要求开展。
(1)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 60个自然日内,投标人须完成招标人要求的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绿电直连申报实施方案编制、评审、修编等工作,最终取得绿电直连指标批复。
(2)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 60个自然日内,投标人须完成招标人要求的15万千瓦风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包含集团造价指标对比分析并配合编制市场化电价专题报告、消纳专题分析、信息化等报告,最终资料须满足招标人上级公司的专业化评审标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取得上级公司对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立项批复。
2.1.5服务成果:
(1)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绿电直连申报实施方案:提供符合河北省能源局相关要求,能够支撑项目通过河北省能源局组织的评审且满足上级公司对于风电项目立项要求的申报实施方案纸版5份,电子版2份(PDF版加盖公章1份及Word版一份),并取得绿电直连批复;
(2)15万千瓦风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立项深度,满足立项报审要求的最终版预可研报告,纸版5份,电子版2份(PDF版加盖公章1份及Word版一份),并取得上级公司对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立项批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 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完工证明可以是与合同对应取得批复文件,也可以是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可由合同乙方单位出具且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截图(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要求格式提供《信用承诺函》和《服务承诺函》扫描件,该《信用承诺函》和《服务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或仅盖投标电子签章或未提供或低于承诺要求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1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