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子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4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纳子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项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地
纳子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项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苏吉滩乡和祁连县默勒镇交界处纳子峡水电站

项目简介:黄河二级支流大通河纳子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苏吉滩乡和祁连县默勒镇交界处的大通河上游末段,是大通河流域水利水电梯级规划中的第4座水电站,上接海浪沟水电站,下游为石头峡水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兼具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2024km²,多年平均流量41.2m³/s,总装机容量87MW(3台29兆瓦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3.1亿kwh。大坝设计为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坝结构,最大坝高为117.6m(坝顶高程3204.6m),水库总库容7.33亿m³,正常蓄水位3201.5m,为年调节水库,可有效调蓄流域来水,保障下游生态基流与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m³以上的新建水库,应当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开展水库地震监测。最高水位蓄水区及其外延10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新建大型水库,应当设置必要的地震监测设施,密切监视水库地震活动”;《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青海省人大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坝高一百米以上或者库容五亿m³以上的大型水库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油气田、矿山、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并保持运行”;《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31077-2014)、《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DL/T5808-2020)、《水利水电工程地震监测技术规范》(SL/T486-2025)等技术规范对大型水库建设地震观测、地壳形变观测、地下流体观测、活动断层观测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以上办法及规定要求,纳子峡水电站需建设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8月,总工期为9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自业主审定批准及招投标结束后,租地及土建阶段3个月,设备采购与检测阶段3个月(土建及设备采购阶段同步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联调阶段2个月,台网考核运行阶段3个月,工程验收阶段1个月。

2.2招标范围

水库地震监测台站的建设和台网中心的接入集成,包括地震台网所有监测仪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保管、检验、率定、埋设、安装、调试及所需的土建施工;考核运行期内台站设备(包括仪器设备、材料及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水库地震监测资料整理、整编与分析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所需全部临时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移设、拆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及地震相关技术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2项及以上地震监测台网技术服务的业绩(包括地震监测台网规划设计、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等)(附合同复印件或国家及省部级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设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地震监测预报相关专业(地震监测或地震预报或地震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内担任过地震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震监测或站网建设运维)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0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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