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业主为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2.2采购范围: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内产生的医疗废物,予以无害化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
2.4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年;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环保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排污许可证(医疗废物)》、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7月14日09:00时至2026年07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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