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新乡热力庭院供热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河南公司新乡热力庭院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1.东旭小区供热设施改造:对东旭小区庭院主管、楼前17 栋楼前支管至入口装置、部分连接至热力站一次网管道进行改造,热力站移位至地上重新建站及热力站站房建设,管径为:
DN50-DN200,管道总长约2196 米,穿墙管需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防水处理。供热管道支架基础砌筑及安装;管道打压、冲洗。
2.星湖东小区供热设施改造:对星湖东小区庭院楼前15 栋楼前支管至入口装置进行改造,管径为:DN50-DN200,管道总长约
3375 米,穿墙管需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防水处理。供热管道支架基础砌筑及安装;管道打压、冲洗。
3.本工程所使用的单元入户装置、阀门、聚氨酯保温管、架空保温管、保温管件、水泵、板换由发包方提供,其他设备、材料均由承包单位自行提供及采购,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需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信息服务费:1000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
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 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清单);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3.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 份供热热水管网施工业绩或热力站改造业绩或热力站建设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和发票(进度款发票和最终结算发票均可);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7.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8.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河南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7 月13 日至2026 年7 月20 日全天。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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