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职工食堂员工餐饮服务业务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鹤煤九矿新副井、老井两处职工食堂,内容包含:职工食堂厨师(餐饮工作)、服务员(卫生打扫、帮厨);甲方负责食材与机械、餐具等所有材料的采购,乙方负责销售,销售所得全部归甲方。中标人作为独立经营、独立用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业务总承包主体,自主完成全部人员招聘、培训、排班考勤、薪酬发放、各类保险足额缴纳、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以下全部运营成本:
(1)人工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等);
(2)各类保险及法定福利;
(3)生产耗材、日常工具耗材、劳保用品费用;
(4)安全保险、现场管理、厂区保洁费用;
(5)通勤、食宿及各类津贴补贴;
(6)零星辅助作业及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7)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再产生任何零星签证、零星用工、物资增补、加班补差等额外费用支出。
(8)服务成果要求:满足九矿新井与老井职工就餐需求,保证饭菜质量到达行业标准;本合同为成果式总承包合同,甲方仅对饭菜质量及食堂范围内卫生等成果验收,不直接管理中标方任何从业人员,不制定工人考勤、奖惩、排班制度,不向工人发放任何报酬、福利,与中标人从业人员无任何劳动、劳务隶属关系。合同价款按月度分选作业成果验收量结算,总价包含所有人员的全部运营成本,中标人开具外包服务类发票,不得开具劳务费发票。
(9)责任风险:凡中标方与其从业人员产生劳动纠纷、工伤、人身损害、群体性信访,全部由中标方独立处理并全额赔付;若因此导致招标人被起诉、垫付赔偿、行政处罚、停产损失,招标人有权全额向中标方追偿,且可单方扣除合同款、解除合同。
2.2.招标范围:
(1)新井职工食堂、老井职工正常用餐与餐具清洁(包括甲方临时性加餐、班中餐、节假日餐饮等。满足新老井就餐人员:捌点班600人、肆点班500人、零点班400人,合计1500人。)
(2)新井包括食堂前院、后院、餐厅内、操作间及前走廊、仓库及前走廊、食堂北路等卫生打扫与保洁;老井包括食堂门前及食堂操作间西通道及后院与室内全部卫生保洁。
(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新、老井职工食堂及其他。
2.5服务人员要求:从业人员健康证100%持证。
2.6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为保障24小时职工连续就餐需求及质量稳定,乙方须自主足额配置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的作业人员。
人员配置、招录条件、岗前培训、岗位分工、日常排班、考勤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调换辞退、薪酬标准、各类保险缴纳等全部由乙方独立全权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甲方仅对最终作业成果、现场生产秩序、在岗保障进行监督,不对乙方任何人员进行用工管理、人事支配及制度约束,不参与乙方内部人员管理事务,不建立任何用工隶属关系。
乙方可根据生产负荷、作业强度、人员轮换需求自主增加作业人员数量,所有增加人员产生的人工、耗材、管理、保险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包干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7特别权责界定
(1)本项目为业务总承包(成果外包),不属于劳务派遣、劳务用工性质;合同计价依据为作业成果验收量,不以人头数量计价、核算及结算。
(2)乙方所有从业人员系乙方唯一员工,由乙方全权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承担全部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义务与责任。
(3)因乙方用工不规范、欠薪、管理不当、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信访维稳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行政处罚、民事追责、连带损失,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有权全额追偿及扣减承包款。
3.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按照中标价除以365天(平均价)*甲乙双方认可的当月验收清单-各项罚款=月度承包费用,按月开具发票交甲方入账;甲方入账后以承兑形式支付。
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且通过甲方验收后,(1)付款约定: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流程。(2)付款日为: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开具专用增值税票,在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开始分期付款;(3)付款期限:自付款日起60个月内付清;60个月内对未付清款项,乙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承诺不采用任何方式(包括诉讼)追收,且在60个月后追收也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诉讼费等剩余本金之外的权利主张;(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其他有价证券。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4.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至少1份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无效;
4.3 提供无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是事业单位提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07月14日15时0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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