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采购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6-07-2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内蒙古公司 2026-2027 年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内蒙古公司 2026-2027 年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M202608-BB01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 2026-2027 年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采购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4 建设规模:预估风电约 2000MW、光伏约 2000MW、独立储能约
500MW/2000MWh。授标容量上限不超出预估总容量(4500MW)的 110%。招标人对实际采购项目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如项目执行中有变化 (如项目暂停、终止),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结算,甲方不承诺项目能够全过程实施。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框架有效期为协议签订后 1 年。单个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争议结清质保金为止。
2.6 招标范围:完成内蒙古公司拟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详图、竣工图四个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深度应该满足《风力发电项目设计指导意见(试行)》、《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指导意见》、《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导则及典型设计方案》及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2.6.1 风电项目 (含配套储能(若有))包括但不限于:(1)风电场规划建
议、风资源评估、气象数据分析、项目立项报告、可研阶段地形图测绘、地
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所需报告的编制及审查;(2)初步设计阶段地形图测绘、地勘、微观选址、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等。
2.6.2 光伏项目 (含配套储能(若有))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站规划建议、光资源评估、气象数据分析、项目立项报告、可研阶段地形图测绘、地勘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所需报

告的编制及审查工作(1地形图测绘范围包含升压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廊道和配套储能区等。2 地勘报告编制包含初勘和详勘的钻探地勘报告);(2)负责招标阶段招标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
2.6.3 独立储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可研阶段地形图测绘、地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投资申请报告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所需报告的编制及审查(①地形图测绘范围包含升压站、储能区、集电线路廊道等。②地勘报告编制包含初勘和详勘的钻探地勘报告); (2)负责招标阶段招标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
2.6.4 风电、光伏和独立储能项目还包括:(1)开工首月、并网前一个月必须固定配置 1 名专职设计联络员驻场;项目主体施工关键节点(升压站土
建、阵列/风机/储能舱安装等)按需派驻对应专业设计人员到场,实时处理现场设计变更、技术疑问;(2)按照业主要求编制项目整体场站、升压站场区效果图、总平效果图等图文资料,满足办理相关手续需要;(3)负责场内施工道路、集电线路配套临时施工用地选址、平面布置及相关设计工作,统筹用地合规性;(4)依据项目水保方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含挡土墙、排水沟等设施设计)、施工期及后期场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编制相关设计文件并配合报审。
2.7 框架采购:本次可研及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为框架招标,项目名称、概
况、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需按实际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而定。项目范围包括:大唐内蒙古公司所属企业 2026-2027 年度建设的风电、光伏和独立储能项目
(50MW 以下项目和框架无法覆盖 (特殊的无法适用框采结果的)的项目除外)。
2.8 中标人设置及分配原则:确定排序前三名为框架中标人,第四名、第五名为备选中标人。 (有效投标人 5 家及以下采购终止)
首轮分配,按中标单位排序各分配 1 项合同。后续轮次规则为:依据合同金额进行分配,前一排序单位已经获得的项目合同金额大于后一单位合同金额时,则分配给后一单位,否则继续授予前一单位,含本次授标合同金额,尽可能确保前一排序单位授标合同金额始终大于后一排序单位授标合同金额,即原则上各单位获得合同金额累计值排序与中标候选人排序一致。由于前期项目存在不确定性较大,招标人不能保证各单位获得合同金额累计值排序与中标候选人排序完全一致。
招标人分别与各中标人签订框架性服务协议,并根据招标人及其管辖项目需要进行服务委托及签订针对具体项目的正式合同。项目单位根据具体项目的装机容量、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分项报价确定最终合同签订金额。
反馈调整机制:若发生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某一个项目签约时,则视为整体违约,将取消其后续所有项目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中,2 次书面告知或约谈等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终止后续的授标。发生上述两种情况之一,按排名顺序启动备选中标人,之前已分配容量清零,按分配规则重新开始分配。
启动授标条件:项目单位根据需求,向内蒙古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提交申
请,根据项目实际内容,经投资发展部、工程建设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授标程序。内蒙古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按照以上授标原则决策,分配具体承办单
位,批复至项目单位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承办单位发出《框

架采购后续项目授标通知书》后,项目单位与承办单位开展业务谈判,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授标范围为集团公司授权目录中二级采购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合同生效遵循分阶段原则:授标后,初步可行性研究及相关条款生效;待项目取得投资决策批复,工程建设相关的全部合同条款生效。
框架终止条件:框架协议期满或框架协议期满前授标达到预估总容量(4500MW)的 110%,框架协议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分别具有 1 个 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1 个 100MW及以上陆上集中式光伏项目、1 个 200MWh 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工程和 1 个 220kV升压站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合同中同时包含主体和升压站设计内容的,分别各为 1 个独立有效业绩;合同中同时包含主体和储能设计内容的,分别各为 1 个独立有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针对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和独立储能项目分别委派勘察设计团队,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不得兼任,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风电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担任过至少 1 个100MW 等级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
光伏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担任过至少 1 个 100MW 等级及以上陆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
独立储能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担任过至少 1 个 200MWh 等级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7 月 21 日至 2026 年08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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