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煤矿排矸场采后综合治理工程(2026-2027)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保德煤矿排矸场位于洗煤厂南约500米,排矸场区所占用的土地为保德县桥头镇辖区内的夏柳青、薛塔、韩家塔、王刘家沟四个村。截止目前,矸石排放占地总面积约1200余亩,分三期进行排放,矸石总量4484万吨。受采煤沉陷、强降雨冲刷侵蚀叠加影响,排矸场边坡、排水设施及排矸场周边地块受损明显。保德煤矿持续落实年度治理举措,每年同步推进排矸场雨季边坡加固、排水系统修缮等采后综合治理工程。排矸场已于2019年底因历史遗留问题及环保政策停止排矸作业。受采煤沉陷及2025年强降雨等因素影响,排矸场配套排洪设施和排水设施出现损坏。一是保德煤矿81203工作面于2025年5-7月回采至二号排矸场周边区域,在采动作用下,地面排水设施已出现不同程度损毁。二是2025年降雨频次及雨量较常年偏多,雨水冲刷与浸泡进一步加剧了排洪设施破损状况,造成排洪设施部分失效、排水设施受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一号排矸场治理工程
(1)排水设施修复:修复坡面破损排水沟(采用C25砼,长度55.7m);坡脚排洪沟清淤及修补(长度51.4m);对边坡马道截水沟进行清淤修复(总长度922.2m);拆除破损排洪渠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洪渠(总长度481米)。
(2)道路工程建设:新建混凝土道路及配套排水渠(长度302.5m);沿二号排矸场上山道路布设6m高太阳能路灯15盏。
(3)坡面治理工程:对排矸场坡面雨水冲刷区域进行覆土(平均厚度50cm)。
(4)景观配套:平整硬化观景平台1处,新建仿古六角凉亭1座。
2.二号排矸场治理工程
(1)道路及排水建设:新建混凝土道路(含右侧排水沟,长度约717.9m);沿二号排矸场坡面内侧修建截排水沟,马道外侧增加土围堰。
(2)坡面治理:对排矸场坡面及冲沟区域边坡裸露矸石清理、平台及马道加固。
(3)景观配套:平整硬化观景平台1处,新建仿古六角凉亭1座。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
2.1.3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施工期间,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招标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2.1.4建设地点:保德煤矿排矸场。
2.2 其他: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安全及其他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为准。
安全文明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态综合治理施工(施工内容须包含混凝土道路或者地面排水设施)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项目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不含当日)至少60日历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业绩按无效认定。招标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生态综合治理施工(施工内容须包含混凝土道路或者地面排水设施)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29 16: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保德煤矿排矸场位于洗煤厂南约500米,排矸场区所占用的土地为保德县桥头镇辖区内的夏柳青、薛塔、韩家塔、王刘家沟四个村。截止目前,矸石排放占地总面积约1200余亩,分三期进行排放,矸石总量4484万吨。受采煤沉陷、强降雨冲刷侵蚀叠加影响,排矸场边坡、排水设施及排矸场周边地块受损明显。保德煤矿持续落实年度治理举措,每年同步推进排矸场雨季边坡加固、排水系统修缮等采后综合治理工程。排矸场已于2019年底因历史遗留问题及环保政策停止排矸作业。受采煤沉陷及2025年强降雨等因素影响,排矸场配套排洪设施和排水设施出现损坏。一是保德煤矿81203工作面于2025年5-7月回采至二号排矸场周边区域,在采动作用下,地面排水设施已出现不同程度损毁。二是2025年降雨频次及雨量较常年偏多,雨水冲刷与浸泡进一步加剧了排洪设施破损状况,造成排洪设施部分失效、排水设施受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一号排矸场治理工程
(1)排水设施修复:修复坡面破损排水沟(采用C25砼,长度55.7m);坡脚排洪沟清淤及修补(长度51.4m);对边坡马道截水沟进行清淤修复(总长度922.2m);拆除破损排洪渠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洪渠(总长度481米)。
(2)道路工程建设:新建混凝土道路及配套排水渠(长度302.5m);沿二号排矸场上山道路布设6m高太阳能路灯15盏。
(3)坡面治理工程:对排矸场坡面雨水冲刷区域进行覆土(平均厚度50cm)。
(4)景观配套:平整硬化观景平台1处,新建仿古六角凉亭1座。
2.二号排矸场治理工程
(1)道路及排水建设:新建混凝土道路(含右侧排水沟,长度约717.9m);沿二号排矸场坡面内侧修建截排水沟,马道外侧增加土围堰。
(2)坡面治理:对排矸场坡面及冲沟区域边坡裸露矸石清理、平台及马道加固。
(3)景观配套:平整硬化观景平台1处,新建仿古六角凉亭1座。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
2.1.3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施工期间,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招标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2.1.4建设地点:保德煤矿排矸场。
2.2 其他: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安全及其他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为准。
安全文明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态综合治理施工(施工内容须包含混凝土道路或者地面排水设施)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项目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不含当日)至少60日历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业绩按无效认定。招标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生态综合治理施工(施工内容须包含混凝土道路或者地面排水设施)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2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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