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及小堆机组调试文印服务外委项 且 ( 二 次 招 标 )
2.3项目概况: 因工期延续,为保证海南小堆机组调试工作日常文印相关支 持工作,需采购供应商在海南昌江核电扩建厂区内3、4号机组及小堆机组调试 现场打印、复印、文印设备运维等文印相关整理服务。
2.4招标范围: 需要供应商提供在海南昌江核电扩建厂区内3、4号机组及 小堆机组调试现场打印、复印、文印设备运维等文印相关整理服务,在现场配置 满足工作需要的文印设备(文印设备资产归供应商)、零配件、各类耗材和设备 运维支持人员,并采用精确的文印计量方式实现文印工作的精细化、节约化管理。
2.5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2.6服务期: 海南3、4号机组调试项目暂定服务期:2026年9月1日-2028 年2月28日(服务期18个月);小堆机组调试项目暂定服务期:2026年9月1 日-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1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 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 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其中: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 0 2 6 年 7 月 2 3 日—2 0 2 6 年 7 月 2 8 日(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