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招标人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项目所在电厂地址:(1)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2)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3)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穆响路5001号。
2.2 项目规模:华电山东公司3家火电厂(龙口、莱州、潍坊)所需石灰石,估算量(480000)吨。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砂、石、砖、瓦-山东公司2026-2027年石灰石(一)框架:山东区域电厂(龙口、莱州、潍坊)用石灰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砂、石、砖、瓦-山东公司2026-2027年石灰石(一)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生产规模不低于16万吨/年(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表的批复》中生产规模评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包含石灰石)、《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适用于石灰石);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生态环境局提供的企业“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以及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表的批复》;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24 13:30到2026-07-31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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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