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塔煤矿矿井水预处理系统建设(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概况:根据《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柳塔煤矿(3.0Mt/a)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鄂水审批发【2022】172号)的要求,目前柳塔煤矿无独立的矿井水处理系统,为确保柳塔煤矿矿井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灌溉水标准,退水去向符合水资源管理要求,建设柳塔煤矿矿井水预处理系统,满足柳塔煤矿矿井水排往布尔台煤矿沉陷区生态二期工程灌溉用水的需求。
采购范围:依据初步设计和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和现场保管等)、安装、调试和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达到验收条件并验收合格。
本次矿井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10000m³/d(最大12000m³/d),出水水质满足SS≤10mg/L,氟化物≤1mg/L要求。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建筑预处理车间,改造建筑加药间、酸碱库;购置刮泥机、板框压滤机、轴流风机、流量计、闸阀、管路、水泵等附属设施;购置各类监测仪器和仪表、自动化、智能化控制系统;连通原水管道及回用水管道。
预处理车间:主要包括矿井水预沉调节系统、混凝加药及沉淀系统、过滤系统、除氟系统,污泥压滤系统和相关的工艺、配电、自控。
加药间:主要包含液碱、盐酸、除氟药剂、PAC、PAM的加药系统。
酸碱库:主要包含液碱、盐酸储罐及配套管路、设备。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29日(冬歇期为:2026年11月15日-2027年3月15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柳塔煤矿厂区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煤矿或煤化工或火电的水处理EPC或BOT或BOO或EPCO(处理能力8000m3/d或333m3/h及以上)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有上述煤矿水处理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或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5月28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招标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或煤化工或火电的水处理EPC或BOT或BOO或EPCO(处理能力8000m3/d或333m3/h及以上)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处理能力、处理工艺等内容,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处理能力、处理工艺)。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所在投标单位2025年7月至投标截至日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2)拟任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或煤化工或火电的水处理EPC或BOT或BOO或EPCO(处理能力8000m3/d或333m3/h及以上)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处理能力、处理工艺等内容,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处理能力、处理工艺)。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2025年7月至投标截至日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注:1)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2)拟任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或煤化工或火电的水处理EPC或BOT或BOO或EPCO(处理能力8000m3/d或333m3/h及以上)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处理能力、处理工艺等内容,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处理能力、处理工艺)。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2025年7月至投标截至日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2025年7月至投标截至日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2025年7月至投标截至日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岗位明确且不得兼任;
(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投标中,业绩可以是:①投标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接的合同业绩;② 投标本项目的任一联合体成员与任意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合同业绩,但投标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仅限于承担过设计或施工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3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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