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供暖煤炭采购项目(二)粒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1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供暖煤炭采购项目(二)粒煤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供暖煤炭采购项目(二)粒煤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供暖煤炭采购项目(二)粒煤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粒煤采购量1万吨(≥50000Kcal/kg)。

1.3交货期: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煤炭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应具有日供货3000吨的能力,必须保证招标人日实际消耗需要。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进煤指令,于24小时内开始履行供货义务。

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应最少提前10日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指令。如果出现寒潮降温等极端天气,招标人用煤炭量加大,招标人应至少提前5日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指令。

就本项目而言,2026年9月30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煤炭总量的50%;2026年10月15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煤炭总量的70%;2026年12月15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煤炭总量的90%;2027年2月6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煤炭总量的100%;若政府行政机关为确保营口地区供暖需求,发布相关文件,规定煤炭供应进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承诺,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煤炭供应任务。

1.4交货地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将煤炭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和老边区行政区域内。

1.5招标范围:包括煤炭的采购、存储、保管、运输、装卸、传垛、售后服务等,具体需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且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煤炭储备、发运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煤炭独立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含):

【注:单项合同供货业绩要求1万吨(含)及以上】;

2.5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2.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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