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洗选销售分公司两选煤厂破碎机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大修郭家湾选煤厂216破碎机及青龙寺选煤厂207破碎机,含齿帽组件、齿帽连接件、侧板组件、固定轴承组件、浮动轴承组件、轴套更换;更换郭家湾选煤厂3106、3206破碎机及青龙寺选煤厂3105破碎机,固定轴承组件、浮动轴承组件、轴套更换等内容。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1.3项目地点: 榆林能源洗选销售分公司郭家湾洗煤厂、青龙寺洗煤厂。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安标中心颁发有效的齿辊分级式破碎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CMAC)。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齿辊式破碎机(处理能力≥100t/h)维修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破碎机的处理能力,需在用户证明中体现)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2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