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厂热再供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24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热再供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热再供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长春热电厂是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区域性城市热电厂,建设两台2×350MW级抽汽供热机组,厂址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前新立屯,距长春市中心约18km,距离合隆镇中心约4km。本次施工需要对1、2号机热再改造系统进行设计改造,增加减温减压装置及其附属测试元件,增加东南两侧集中供汽能力改造,使1、2号机组采用热再供汽改造后均具备在30%THA以上负荷对外提供参数为压力1.6MPa、流量为50t/h的工业供汽的目标。

招标范围:乙方负责从1、2号机汽机房6.3米低旁前热再管道(材质P91)环切一段后,增加异径三通(材质P91),加装2道隔离门后接引至减温减压器入口、2处疏水管路和阀门接引至1、2号机凝汽器,91管材禁止热切割,所有焊口必须采用环切,检修过程中电动门、气动门信号电缆、气源管、阀门等材料及人工乙方负责,保温、脚手架的材料及人工乙方负责;乙方负责1、2号机组引出后的管道,经1、2号机减温减压装置后在汽机厂房前引至供汽母管,沿途管道支架吊架固定支撑台板等材料和人工由乙方负责,其中1、2号机汽机厂房内受影响的三段抽汽、辅汽、热再疏水管等需要拆除、移位和封堵,包含管道支吊架和土建基础拆除和重新制作;乙方负责每台机组设置一台减温减压装置,容量分别为50t/h,减温水从凝补水箱入口管道引出,1、2号机减温减压器前疏水管路和阀门接引至1、2号机凝汽器,减温减压器前管路均为P91材质;乙方负责安装减温水泵组4套,安装1、2号机零米凝补水箱至凝疏泵入口接引减温水泵入口,减温水泵出口接至6.3米减温减压器处,安装减温水泵出入口门、逆止门、再循环门、控制柜及电缆,包括基础制作安装,负责电热控制柜、抽屉开关和电缆采购和安装、接线及调试;乙方负责在两台减温减压装置后分别设置流量、温度测点,其中流量测点设置在减温减压装置的出口,预留足够直管段保障测量准确性,温度测点应在混温段结束后设置,沿途管道支架吊架固定支撑台板等材料和人工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从两台机减温减压器后至东南两侧的分汽缸施工、乙方按要求提供分汽缸及管路、支吊架、放水管路和阀门、伴热管路和阀门、保温、铁皮、架子等材料,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热工、电气电缆的铺设、接点、逻辑编辑、系统调试及系统安全投入运行前的各种试验;乙方负责拆除原DN400管道,并新增的一路DN400的工业供汽管道采用低架空一路向东敷设至东侧热网首站新增的分汽缸。分汽缸布置在汽机房东侧热网首站6.3米层,6.3米层目前为敞口结构,按照标准楼板结构进行封闭,设备分汽缸,本次东侧设10个蒸汽管道接口,乙方负责分汽缸及管路的提供和三层硅酸铝保温材料和铁皮的提供和施工,负责脚手架以及安全平台的搭设和拆除;乙方负责新增东侧工业供汽母管与南侧工业供汽母管之间隔离阀安装;乙方负责拆除原DN400管道,并新增一路DN400的工业供汽管道采用低架空一路向南敷设至南侧热网计量间首站新增的分汽缸。分汽缸布置在热网计量间室内,设10个蒸汽管道接口,乙方负责分汽缸及管路的提供和三层硅酸铝保温材料和铁皮的提供和施工,负责脚手架以及安全平台的搭设和拆除;乙方负责东侧三道街栈桥的搭建、装修等工作按参考厂内现有栈桥,栈桥内设有10个蒸汽管道接口至厂区外管道长度不仅限于厂外1米,需要现场确认,其中栈桥按要求设置防盗门三处,其中包括监控设备、窗户、地面硬化,按设计图纸及厂内要求进行布置;乙方负责热再供汽改造除P91管材及设备外其余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材料及施工,对安装调试过程中电缆缺少的部分进行补充,乙方负责系统整体调试完成并完成消缺,最总满足对外供汽要求;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原热用户原有管路的拆除(共计18根)及地下管线拆除封堵工作,地下接口需要探测后确定位置。负责拆除及完善影响综合管架文明生产的管路,施工不仅局限于围墙以内,围墙外部分需要乙方自行办理土方挖掘、施工手续。乙方负责厂外施工占地赔偿问题;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增加和完善土建拆除修复,水泥廊道、水泥地面、水泥管架、绿化、综合管架上部全部管路的整体文明生产整改工作等作业的材料及人工,按厂内标准执行,甲方不在增加费用。乙方负责检修作业中系统隔离措施的配合工作,产生的机械加工件及辅助设备由乙方负责,为确保安全隔离。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设备及备件、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检修后废旧材料由乙方无害化处理,整体工程的设备运输由乙方负责。项目调试发生的缺陷由乙方负责消除、乙方负责设备调试包括检修过程中发现损坏的所有零部件(含热工引线)需进行更换,甲方不再增加费用。

热工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组态(需要接入DCS系统,乙方需要联系厂家),调试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包括电缆敷设,热工元件的安装接线,线号标识,屏蔽接地与工艺整改,取样管路安装敷设,设备调试及功能验证等;本项目所有有涉及的辅材,消耗性材料及为满足安装工艺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取样管,镀锌管,角铁,槽钢,仪表管卡,电缆槽盒,三通,波纹管,针形阀,设备/电缆标牌,电缆号头,防火泥,防火板,阻燃包等)及工器具均由投标方自行行承担。设备调试,试运行,发生不明确工作量的情况由招标方负责解释,由投标人完成相关的工作,不增加项目费用。

华能长春热电厂锅炉型号:HG-1110/25.4-HM,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锅炉额定主蒸汽压力25.4MPa,额定主蒸汽温度571℃,额定再热蒸汽温度569℃,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1110t/h。吉林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没有监督检验资质,需要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监督检验,费用较高。乙方投标前自行联系中国特检院咨询监督检验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所有焊接作业的焊口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因需要中国特检院监督检验,项目归档资料需要同时满足华能长春热电厂资料归档要求和中国特检院资料归档要求。归档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热再供汽改造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旧证三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出相关机组容量,如未体现出,须提供业主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2日9:00起至2026年08月31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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