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屋顶集中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6-08-24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江苏公司南京电厂苏宁易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屋顶集中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
江苏公司南京电厂苏宁易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屋顶集中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2.2 规 模: 本项目光伏建设规模为34022.4kWp,交流侧28350kW。

2.3 标段划分: 江苏公司南京电厂苏宁易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屋顶集中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2.5 计划工期: 暂定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如荷载复核、加固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设备供货范围涵盖执行集团框架采购设备(组件、逆变器、支架、直流电缆、交流电缆、箱变),乙供物资包括高压开关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电能质量监测装置、防孤岛保护装置、运行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检修步道、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建设周期进行预缴,设备选型需满足远程集控要求),逆变器支持直接通过运营商网络传输至招标人指定IP地址和端口,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3)工程施工,包括线路改造、对侧间隔改造的协调及配合;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屋顶施工前检修、防水、除锈、刷漆、建筑、安装(含接地)、爬梯、水清洗安装)、加固施工及荷载复核;地面线路及设备的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控数据和视频接入华能江苏综合能源监管平台;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等。本次采购提供的组件、逆变器型号、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后续施工以正式版施工图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量漏项或不准确等风险;

(4)调试并网,包括不限于并网手续(本项目已取得供电公司批复,投标人应负责后续并网协调事宜及费用)、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试验、整站建模、等保测评、安全三同时、试运行;投标人应协调电网送出线路工程、变电站继电保护改造、调度光纤通道等工作,确保满足电网“四可”(可预测、可调整、可控制和可调度)功能要求,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验收工作,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档案验收(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签证,项目全容量并网后的1个月内完成所有资料组卷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

(7)光伏发电工程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一切工作;

(8)配合性能测试单位开展现场性能测试工作;

(9)负责屋面零星防水修复工作。对于本次安装光伏组件的屋面,无论漏水是否因施工引起,投标人均负责修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水堵漏、更换彩钢瓦等(满足屋顶产权单位的要求),并负责质保期内的屋面漏水问题的处理。

(10)负责围栏基础用地和设备堆场等临时用地、工程临时用水的协调和费用(须征得与屋顶产权单位同意)。

(11)本工程不包括设备监造、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竣工验收所需现场设备性能测试。

(12)项目协调:

1)投标人全权负责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工程开工进场、政府相关部门、电网、屋顶产权单位等之间的协调、沟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投标人负责协调电网送出线路工程、变电站继电保护改造、调度光纤通道等工作,满足本项目并网送出各项条件,保证本光伏项目在工期内实现并网,并承担相应的并网协调费用;

3)由于屋顶产权单位现有物流仓库空间规划、租户货物(包括部分高价值精密仪器等)、租户生产运营安排、消防安全设备布局等影响防水、加固、光伏施工,投标人负责屋顶产权单位、租户调整生产时间和工序,排除与租户的装修改造、场地占用、预留空间等冲突,并负责存放仓库物资的搬运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可自行安排本项工作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合同款。

4)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屋顶产权单位沟通进场施工、施工用水、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停电、办公场所等事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中标单位要向屋顶产权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并取得屋顶产权单位的书面认可盖章文件,按屋顶产权方要求办理进场手续、足额缴纳合同总额1%押金(施工结束后退还)和0.2%管理费用。逾期未提交方案并完成前述事项,导致无法进场施工,视为重大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请投标人务必提前对接屋顶产权单位,做好项目的实地踏勘,做出有针对性的投标技术方案、措施。由于踏勘不全面造成的报价失误、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开展智慧基建、智慧运维及接入综合能源监管平台相关工作,涵盖设备采购、对接现场协调、场地确认、接口调试,保障项目按期达成交付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1.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1.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电站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28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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