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综合楼地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汉综合楼是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集生产调度、科研实验、日常办公、文化与科技展示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与下新河路交汇处,包括T2号楼、T3号楼及裙楼、地下室。T2号楼、T3号楼、裙楼、地下室规划设计总层数分别为45层、33层、4层、地下3层,建筑总面积约24.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7.72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在综合楼地面和地下1层、3层分别设置一定数量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同时接入长江电力自研开发的智慧充电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系统”)。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两部分:
(1)地面层及地下1层、3层的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
(2)接入智慧系统。
2.3工期
项目计划工期:2026年9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预计分三阶段实施:
一阶段:45日历天完成地下3层停车位充电桩的供货、第一次安装及调试。初步计划于2026年10月1日-2026年11月15日期间实施,后续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二阶段:45日历天完成地下3层停车位充电桩的保护性拆除工作。初步计划于2027年8月1日-2027年9月15日期间实施,后续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三阶段:60日历天完成地下1层、地面层停车位充电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成地下3层停车位充电桩的复装工作。初步计划于2028年10月1日-2028年11月30日期间实施,后续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在项目总工期内,根据现场实际条件,阶段性施工工期存在灵活调整的可能性,工期自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后开始起算,本项目不因阶段性施工工期调整而引起任何费用上的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签订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需同时包含供货及安装,此部分合同金额须在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
(3)人员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人,且需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6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②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人,且需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6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4年、2025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拟应用的充电桩须为投标人自主产品或充电桩厂商独家授权产品(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整至2026年8月31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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