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2026]10号)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规模:本工程为半岛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本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平整到设计标高及余土外运、防尘网苫盖、围挡及看护。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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