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供应商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文件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支撑合同/项目履约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及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 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采购人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
| (六)不存在中航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法人(总公司)与分支机构( )、同一法人(总公司、集团)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单位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 (九)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 (十)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项目全过程中登录,报名、下载/递交相关文件等环节存在IP 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
| (十一)供应商应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提供的产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供应商违反前述保证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确保采购人免于遭受一切损失 |
| (十二)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三级(含)以上认证资质,或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明 |
| (十三)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明 |
| (十四)供应商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在航空业领域成功实施过两个(含)以上开发实施及维护的服务案例(须有清晰的标的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等) |
| (十五)供应商须就以下内容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组建的团队成员投入不低于20人,核心团队应提供现场支持服务,以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地为系统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
|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