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因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能完全提供上述报表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及收入支出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 8.2026年1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纳税和任意1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 9.提供如下信用信息证明材料:(1)″信用中国” 中的【完整版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在中国 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index.htm中查询的【完整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上述材料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发布以后,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的,须另行出具书面说明。 |
| 10.提供酒店至首都机场之间交通接驳服务证明材料:车辆配备情况说明(包含但不限于车数、车型、座位数等)及车辆年检合格标志、行驶证的复印件。 |
| 11.提供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三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如未持有相应星级证书,须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标准中三星级饭店必备项目检查内容(附录A-表A.3)自行组织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 |
| 12.提供服务的酒店名称、 |
| 13.提供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意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文件)》。四张证件须汇总至一个pdf文件提交,如资质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营业执照上不一致的,需出具说明。 |
| 14.如 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填写的告知函,告知函格式自拟。 |
| 15.我司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酒店开展服务能力实地考察,考查内容包括酒店设施、餐饮服务等相关情况(此项无需上传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