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粉状石灰添加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粉状石灰添加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CNGZB-2026-91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60天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总承包,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设备材料供货:3座卧式粉罐、螺旋输送机、破拱装置、中转料斗、输送泵、水泵、空压机、储气罐、各类阀门、传感器、工控机、显示器、摄像头、交换机、电缆、网线、烧结板收尘机等全部主辅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
②工程施工:设备基础浇筑、挡土墙施工、原有钢结构拆除、设备安装定位、管线敷设、电气接线、自动化编程调试。
③合规办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报检、取证工作。
④配套服务:人员操作培训、系统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交付、12个月质保期运维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改革后对应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所投压力容器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可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土建、电气、自动化、特种设备报检办证全流程工作。
③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④投标人须提供卧式粉罐、粉体输送计量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除尘设备全部核心设备对应制造厂家出具的经销或供货证明文件,用以佐证设备正规采购渠道。
(2)业绩要求:
①近3年具有矿山机电设备供货、安装、环保技改、自动化系统集成或选矿厂改造施工业绩(投标人的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开票证明。
②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此项目为小型项目无需项目技术负责人),该人员提供健康证明,适应高原作业环境。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安全员持有效安全B/C证。
②特种作业人员(焊、钳、高空、电工等)持证上岗。
③人员适应海拔4600米作业,持有效健康证
(5)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2025年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2-2024年资料)(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情况。
(6)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