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务公司一期堆场局部沉降治理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6-10-09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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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务公司一期堆场局部沉降治理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太仓港务一期堆场局部沉降治理项目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炭码头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2014 年建成投入使用。已建煤炭堆场总面积约26万平方米,计6条堆场,煤堆场采用10cm厚C50高强砼预制联锁块面层,下设中粗砂找平层5cm、级配碎石垫层20cm。堆场区通过设置3%排水坡,预留起拱量以部分消除使用期沉降的影响。建成投入使用时堆场区设计高程为4.5m~5.79m。堆场经过九年的使用,场地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降,造成凹陷处积水严重,存在安全生产经营风险。堆场中心最大沉降量约-2.0m,堆场边缘最大沉降量约-0.5m。现计划对已建一期堆场局部位置进行沉降治理。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对局部堆场进行沉降治理改造,治理完成后堆场四周高程需与堆取料机基础坡脚及进场道路等已建设施顺接,堆场中部设计高程为5.0m(现有高程见附件),设置排水拱坡向两侧放坡,坡度约为2%。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按招标方要求分区域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治理计划: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堆场局部治理;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2号堆场沉降治理,剩余内容具体施工计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招标方调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项2万平方米及以上地基处理项目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5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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