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2026-10-1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

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对现有硫回收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本项目主要设备有燃烧 炉、SCR反应器、反应 器、余热回收器、工艺气冷却器、硫酸蒸汽冷凝器、硫酸水冷器、汽包、冷却风机、燃烧风机等。 总设计处理酸性气量2000Nm3每小时,操作弹性60%-110%,操作时间8000h。(项目在取得规划、土 地、建设、环保、节能、安全及其他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二次):

(1)承包方式: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招标范围:项目对现有硫回收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本项目主要设备有燃烧炉、SCR反应器、 反应器、余热回收器、工艺气冷却器、硫酸蒸汽冷凝器、硫酸水冷器、汽包、冷却风机、燃烧风机 等。装置规模年产1万吨/年浓硫酸(浓度≥93%),30%-110%负荷范围内稳定运行,设计最大处理 酸性气量2000Nm³/hr,硫化氢气体浓度16.24%。处理后尾气排放指标满足SO2≤30mg/m³,酸雾≤5mg/m³, NOx≤50mg/m³。

①依据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 项目的专利技术许可、工艺包(工艺流程图、物料平衡和能量平衡)、详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和 竣工图)、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施工、设备及管道标识、仪表组态、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竣工验收、参与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等。

②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及施工均从与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装置系统连接,满足装置投料运 行要求。

③招标方厂区原有的管道、设备、框架等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有影响的内容,由投标方进行改 造设计、材料购买及施工。

(3)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施工图设计 )。

②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③施工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项目地址:山西省清徐县经济开发区

(5)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5天达到装置具备投料试车的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合成氨车间硫回收系统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二次):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2)施工资质: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GC1类及以上工业管道),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 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  计(中低压容器及以上)及压力管道设计许可(GC1类及以上工业管道)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资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无“资质异常“标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的平台查询截图,未提供或存在异 常标注的,否决其投标。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业绩时间以性能考核报告或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类业绩之一,并完成性能考核或验收的业绩:

①湿式法制硫酸EPC总承包业绩。

②湿式法制硫酸的设计业绩和化工工程安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②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③性能考核报告或验收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  责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设计类注册化工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  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以上负责人必须是  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联 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 况良好。

(3)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6-10-10 20:00 -- 2026-10-17 2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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