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4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

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

1.2工期:在2027年7月31日完成新增系统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招标方化学水处理和循环冷却水两个系统。投标人应满足《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项目设计、采购、系统设备集成、供货运输、现场卸车、安装、接线、管路连接、调试、整套系统各阶段试验及验收、培训等各项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新力宣东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若为独立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乙级((给水、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

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给水、排水工程内容,视同满足“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具备至少1项已投运的水处理项目业绩,业绩范围包含原水混凝澄清过滤、污泥脱水成套系统(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内容页、服务期限页、签署页等关键页、交工/竣工验收证明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合同发票扫描件(需与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匹配,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发票名称与合同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说明))。

注:若提供的两份合同分别是原水混凝澄清过滤业绩和污泥脱水成套系统业绩,则视为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

5.2、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5.3、资质要求(同时满足,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1)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乙级((给水、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

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给水、排水工程内容,视同满足“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联合体各方之一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具备至少1项已投运的水处理项目业绩,业绩范围包含原水混凝澄清过滤、污泥脱水成套系统(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内容页、服务期限页、签署页等关键页、交工/竣工验收证明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合同发票扫描件(需与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匹配,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发票名称与合同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说明))。

注:联合体各方符合业绩要求的同类或类似业绩可以累计计算,但联合一方或多方共同参与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算。若提供的两份合同分别是原水混凝澄清过滤业绩和污泥脱水成套系统业绩,则视为满足要求。

5.5、联合体各方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5.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00秒。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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