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双主梁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双主梁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本项目双主梁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涵盖前期土建现场勘察、设备基础设计、设备生产制造、现场安装、调试校准、竣工验收、人员培训、售后运维的全流程服务,以及项目后期设备检测、特种设备办证等工作。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双主梁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拟采购双主梁门式起重机及配套附属设备设施,负责设备供货、现场安装、系统调试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证等全流程工作。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银星一井
2.5招标范围:
拟采购1台MG50/10t-30m、起升高度H=10m、工作级别A6的双主梁门式起重机及配套附属设备设施,负责设备供货、现场安装、系统调试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证等全流程工作。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其他:(1)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质保期:投入使用后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质保范围包含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损坏的备件、材料的提供及维修安装,维修人员的差旅费由中标方负责。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门式起重机,B 级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项50吨及以上、跨度25米以上门式起重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15 00:00:00至2026-10-20 00: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