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景县 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河北衡水景县 50MW 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后留名府乡、温城乡、降河流镇,距衡水市直线距离约 35km,距石家庄市直线距离约 145km。河北衡水景县 50MW 风电项目属于平原风电场,地形平坦,周边交通便利。项目规划总容量 50MW,安装 2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电机组和 5 台单机容量为 7.5MW 的风电机组,轮毂中心高度均为 180m,塔筒采用混塔+钢塔。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安装 1 台 50MVA 主变,本期 50MW 风电场项目通过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再通过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疆能升压站 110KV 侧备用间隔,经疆能升压站~景县站 110KV 线路接入电网,年上网电量为 127827MW ·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556.54h。本项目不建设配套储能,储能采用租赁方式。
2.1.1 交通运输条件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后留名府乡、温城乡、降河流镇, 距衡水市直线距离约 35km,距石家庄市直线距离约 145km。施工检修道路尽可能借用既有道路。场址区域自然地形为平原, 自然地形相对平缓开阔。经现场踏勘, 本项目进场路可通过场区南侧的 S226 省道及北侧的 S385 省道经通村水泥路进入风电场,然后由场内道路(场内支线道路)运输至各个风机平台处。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1.2 接入系统条件
本工程总规划容量 50MW,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接入方案:本项目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通过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疆能升压站 110kV 侧备用间隔,经疆能升压站~景县站 110kV 线路接入电网。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除项目工程监理、风力发电
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塔筒(预应力锚缆等全部塔筒部件)由招标人提供外,本项目从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含 110kV 送出线路)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送出线路核准、军事、文物、地灾、压覆矿、环评、水保、安评、职业病、接入、安质环、社稳(征地及项目)、鸟评、洪评(如有)、节能(如有)、航评等前期专题, 林业、建设用地批复、消防、取水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四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 等合法合规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但不限于所征租土地费用、征用土地使用税(建设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购买费、永久征地社保费、权证工本费、林地补偿费、林草地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含验收)、房屋拆迁费的支付和政府协调及工作经费等。
(3)勘察设计: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勘察、竣工地形测绘、临时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除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含预应力锚缆等塔筒全部部件)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及监造;包含但不限于箱变、110kV 升压站、110kV 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改扩建、35kV 集电线路所需全部设备。
(5)建安工程: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对侧端改造工程的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工程、高速出口至风电场各机位改扩建及新建道路工程,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物清理及恢复、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建工程等。
(6)试验及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至竣工阶段所有试验、试运行、协调工作。
(7)验收:风机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9)按照五凌电力增量集中式风电智慧场站要求建设智慧场站。
(10)其他工作: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配置;施工期风机、道路、围栏、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照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安全可视化设施管理标准》实施。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工期要求
工程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本工程计划 2026 年 11 月开工,2027 年 11 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全投后 12 个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设计允许分包, 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项目涉网工程(110kV 升压站及 110kV 送出线路)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及以上 50MW 风电和 110kV 升压站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所提供的业绩必须含混塔风电项目业绩 1 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3 项目经理
(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 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2)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50MW风电及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且必须与设计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及以上 50MW 风电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50MW 风电及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2 ) 被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3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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